新加坡投资移民

发布时间:2013-04-16

经济发展局EDB项目

申请条件:

申请人必须是股东身份;

拥有企业时间3年以上;

在公司所持股份不低于10%;

投资者至少投资250万元新币在新加坡政府批准投资的基金5年时间。从投资之日起5年内,不得撤出投资资金或转让相关股权,基金由政府托管。

若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,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陪同一起申请。

金融管理局MAS项目

申请条件

申请人必须年龄不小于21周岁;

拥有至少2000万新币的个人净资产;

并需投资至少1000万新币于MAS管理下的金融机构,投资期为5年,成为公民后可撤出;

1) 投资不低于1000万新币于金融产品;

2) 投资组合可包括物业和金融产品,其中金融产品不得低于800万新币,房产不得高于200万新币。金融资产必须在金融机构投资。

本信息由:CNP(韩国)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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