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年后获得了永久居住权,但却又出售了该休养居

发布时间:2013-04-16

Q:如果投资者购买的休养型停留设施5年后获得了永久居住权,但却又出售了该休养居留设施。那么,对永久居住权的效力有什么影响呢?

A依然拥有永久居住权。

本信息由:CNP(韩国)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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